根据《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号),我部组织开展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成果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实地暗访、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现将通过验收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式公布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如下: 本文来自东方前沿网
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内容来自www.qqlingdiw.cn
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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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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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省榆林市) 内容来自www.qqlingdiw.cn
晋中文化生态保护区(山西省晋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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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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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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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28日 东方前沿网
原标题: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的公告 责任编辑:郑莉莉